雲林縣今年一期作花生因病害加上水災,農民損失慘重,因採收進度與受損程度不一,5日統計受損程度7%,仍未達中央天然災害救助受損程度20%標準,10日將啟動第二次勘災,無論是否能獲中央補助,雲林縣府每公頃都補助1萬元。



農業處統計,全縣花生種植面積4700公頃中,有623公頃花生申報因浸水發芽或因腐莢病失收,包括元長鄉250公頃、崙背鄉80公頃、東勢鄉66公頃、虎尾鎮60公頃、土庫鎮60公頃、四湖鄉46公頃、北港鎮35公頃、口湖鄉15公頃、麥寮鄉10公頃、大埤鄉1公頃,損害程度是7%。今年花生失收有兩大原因,一是採收前天氣太熱土壤高溫以致病菌滋長,農民灌水降溫時間點錯誤,造成病菌大面積擴散,腐莢病嚴重。採收期連續降雨,不少花生田泡水發芽失收。農試所專家勘查研判,豪雨過後發芽情形會延續,1周後就會更明顯,建議7月10日再進行第2度勘災確認。農業處指出,依據天然災害救助辦法規定,花生田受損面積超過5%、損害程度達20%才能獲每公頃救助2萬4000元,因各鄉鎮採收進度不一,以致花生受損總面積不如預想得大,將累計到下周勘災的程度為準。農業處說,縣府為彌補花生農辛勤1年的損失,不論是否達中央救助標準,從縣庫提撥4700萬元專案補貼,對象是設籍於雲林縣且落花生田座落於本縣的農民,有申報種植花生且經勘查合格在案者,每公頃補貼1萬元,估計全縣2萬6000筆花生田符合。(中國時報)



台中水晶店

arrow
arrow

    titebkl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